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受國務院委托,現就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制造業轉型升級工作有關情況作匯報,請審議。
一、總體工作情況
制造業是實體經濟的主體,是技術創新的主戰場,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制造業,是提升我國綜合實力、保障國家安全、建設世界強國的必由之路。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制造業發展。黨的十八大指出,要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先進制造業健康發展。十八屆五中全會強調,要實施“中國制造2025”,加快建設制造強國。國務院常務會議專題研究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施“中國制造2025”工作。各部門、各地方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扎實有序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制造業轉型升級。
改革開放特別是新世紀以來,我國制造業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總體規模快速擴大,創新能力明顯增強,產業結構持續優化。“十二五”期間,我國制造業實現了年均9%的增速,成為抵御全球金融危機、保持宏觀經濟平穩發展的重要支柱。尤其是2015年“中國制造2025”實施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堅強領導下,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國家制造強國建設領導小組具體指導推動,各項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發布實施《中國制造2025》11個專項規劃指南,推動出臺一批配套政策措施,各省(區、市)制定了貫徹實施方案或行動綱要,橫向聯動、縱向貫通、各方協同的政策體系基本形成。2016年制造業增加值同比增長6.8%,為全國GDP實現6.7%的增速奠定了堅實基礎。
(一)制造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取得新突破。
一是積極穩妥化解過剩產能。成立化解鋼鐵煤炭過剩產能和脫困發展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機制,細化落實行動方案,開展專項督查,2016年度化解粗鋼產能6500萬噸以上和煤炭產能2.9億噸以上,超額保質完成年度目標,職工安置總體平穩有序,獎補資金撥付基本到位。創新行業管理方式,分類處置“僵尸企業”。大力推動行業兼并重組,行業集中度和企業競爭力有效提升,市場供求關系逐步改善,在增效益促轉型、建立公平競爭市場秩序、改善預期和穩定信心、防范經濟社會風險、探索長期發展路徑等方面的成效逐步顯現。
二是促進工業企業降本增效。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推進收費清理改革,取消、減免涉企行政收費加強銀企信息共享,引導金融業加大對制造業的支持力度穩妥推進投貸聯動業務試點,完善產業鏈金融,降低融資成本。深化“放管服”改革,破除“玻璃門”、“天花板”等各種隱性壁壘。著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持大型制造企業、大型互聯網企業、基礎電信企業建立雙創平臺。在6省(市)建立擔保代償補償機制,發展政府支持的擔保機構,促進中小企業發展。
三是補齊實物產品質量短板。組織開展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三品”專項行動,改善行業生態,提振消費信心。核定23家工業產品質量控制和技術評價實驗室,發布55項消費品國家標準和208項行業標準。推動嬰幼兒配方乳粉行業兼并重組和質量追溯。
(二)先進制造業發展和新動能培育取得新進展。
一是深入推進工業創新能力和體系建設。完善制造業標準體系和創新網絡,推動國家和省兩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目前,國家動力電池創新中心已掛牌成立,廣泛吸納高校和產業鏈上下游企業,按照“公司+聯盟”的市場化模式運作。國家增材制造創新中心正在籌建,各地也培育建設了19個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通過創新體制機制、整合要素資源,把制造業創新中心打造成關鍵共性技術研究和產業化應用示范的重要載體。
二是不斷夯實工業基礎能力。持續實施工業強基工程,圍繞核心基礎零部件和元器件、先進基礎工藝、關鍵基礎材料、產業技術基礎等工業“四基”短板,開展重點產品和工藝示范應用,在一些重點產品和工藝上取得積極成效。
三是扎實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本著“共性先立、急用先行”的原則,提出了智能制造標準體系總體框架,啟動81個試驗驗證項目研究。以實現重大產品和成套裝備的智能化為突破口,推廣普及智能工廠為切入點,組織實施智能制造工程,開展智能制造試點示范。經初步摸底,試點示范項目生產效率平均提升30%以上、能源利用率平均提升10%以上、運營成本平均降低20%以上,制造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水平不斷提高。
四是推動高端裝備創新發展。把裝備升級作為《中國制造2025》的重點,積極推動重大裝備產業化,在航空航天、軌道交通裝備、高檔數控機床、船舶和海洋工程裝備等領域取得了一批標志性成果。中國航空發動機集團成功組建,高精度數控齒輪磨床等產品躋身世界先進行列,C919大型客機即將首飛,長征五號大運載火箭、載人航天、全球首顆量子衛星發射成功,“海斗”號無人潛水器成功下水,中國標準動車組成功完成世界首次420km/h交匯試驗。
五是深入推進綠色制造。打造以綠色標準、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綠色園區和綠色供應鏈為核心的綠色制造體系。實施綠色制造工程,建設44個京津冀工業資源綜合利用示范工程,推動創建51個國家低碳工業園區。出臺工業節能管理辦法,對20個省區市開展節能監察專項督查。2016年,全國規模以上企業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較上年下降5.47%,用水量同比下降6%。
(三)傳統產業改造提升取得新成效。
一是完善技改升級政策措施。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充分發揮我國人才資源優勢。印發《關于實施制造業升級改造重大工程包的通知》,發布《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升級投資指南》,引導企業利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推動產業技術水平和先進產能比重不斷提高。“十二五”期間,工業全員勞動生產率年均增長12%,鋰離子電池材料、納米材料、高性能合金與復合材料等新材料實現產業化,石化重大裝備、高速動車組、數控機床、智能儀表、海洋工程等高端裝備制造能力大幅提升。
二是積極引導社會投資工業領域。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民間投資有關工作的通知》,把促進民間投資健康發展作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專項督查整改,指導地方改進工作。從2010年至今,我國工業投資規模從13萬億元增長到22.8萬億元,制造業投資占工業投資比重由79.5%增長到82.5%。
三是不斷優化工業空間布局。深入實施三大區域戰略,統籌推進四大板塊協調發展。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兩方面積極性,開展《中國制造2025》試點示范城市(群)創建,力求形成一批可復制推廣的經驗。按年度制修訂《中國制造2025》分省市指南。深入推進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建設,推動形成因地制宜、區域聯動的制造業發展新格局。
四是打開制造業“走出去”新局面。利用雙邊、多邊合作機制,加強與德、美、俄等的戰略對接與產業合作。依托“一帶一路”建設與20多個國家簽署了產能合作協議,以終端產品產能合作、重大工程總集成總承包等為牽引,帶動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先進技術標準、配套服務等體系化、集群化“走出去”。妥善應對鋼鐵等產業貿易摩擦,維護我國制造業企業權益。
(四)制造業與信息技術融合發展邁上新臺階。
一是深化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印發《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指導意見》和《關于深化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通過政策引導和各方努力,互聯網已廣泛融入研發設計各環節,關鍵產品和裝備智能化步伐加快,2016年我國企業數字化研發工具普及率達到61.8%,數字化生產設備聯網率達到38.2%,關鍵工序數控化率達到33.3%。一批基于新應用、新模式的融合發展新業態加快涌現,做好車聯網、工業互聯網發展頂層設計。
二是不斷提高軍民融合水平。促進軍民技術雙向轉移,推動軍民資源互動共享,持續推進國家軍民融合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發布年度“軍轉民”、“民參軍”目錄。2016年“軍轉民”目錄囊括了智能制造、信息技術、新材料、新能源等6個領域160項先進技術,“民參軍”目錄包括了指揮控制等14個重點領域155項技術和產品。舉辦首屆中國軍民兩用技術創新應用大賽。
三是加快發展服務型制造。實施服務型制造專項行動,啟動服務型制造示范遴選,引導制造業企業由生產型制造向“制造+服務”、“產品+服務”轉變。以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創建為抓手,著力提升工業設計能力和水平。引導和支持供應鏈管理、信息技術服務、節能環保服務加快發展。
我國制造業具備了建設制造強國的基礎和條件,但與先進國家相比還存在較大差距,總體特征是大而不強,規模擴張為主的發展模式仍未根本扭轉。具體表現為:一是創新能力整體偏弱,制造業創新體系不完善。二是產品質量和技術標準整體水平不高,品牌價值沒有得到充分體現。三是資源能源利用效率低,環境污染問題較為突出。四是產業結構調整還有待深化。五是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的廣度、深度不夠。
此外,受國內外多重因素影響,當前制造業下行壓力持續加大,成本上升構成了制造業發展的現實挑戰。資源環境、勞動力、土地等傳統要素價格不斷上漲,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任重道遠。與此同時,我國在世界制造業格局中面臨高端回流和低端轉移的“雙向擠壓”。國際金融危機以來,發達國家紛紛實施“再工業化”戰略,力圖重振制造業,搶占發展先機。不少新興國家也把發展制造業上升為國家戰略。
我國制造業正處于由大到強的轉變期,長期向好的基本面沒有改變,但面臨增速換擋、結構調整和動能轉換的多重挑戰。能否順利實現由數量擴張向質量提升的戰略轉變,使制造業成為我國基本實現現代化的重要支撐,需要堅定實施《中國制造2025》,始終堅持發展制造業不動搖。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利用好制造業既有基礎和優勢,統籌推進傳統產業改造提升和新興產業培育發展。實施更高層次開放戰略,加快培育制造業國際競爭新優勢。
二、下一步重點工作
加快建設制造強國,必須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堅持以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為中心,把推進制造業從數量擴張向質量提高的戰略性轉變作為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主攻方向,堅持市場主導、政府引導和自主創新、開放合作,振興制造業特別是先進制造業,認真落實《中國制造2025》,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整體推進、重點突破,積小勝為大勝。
(一)優化制造業發展環境,增強制造業發展后勁。
一是提振有效投資。完善制造強國建設政策體系,下決心采取綜合性政策舉措,改善民間投資環境,激發企業投資活力。加快推進生產要素市場化改革,深化壟斷行業改革和國企改革。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充分利用產業投資基金支持先進制造業發展。實施新一輪制造業重大技術改造升級工程。二是降低企業成本。深化“放管服”改革,規范涉企收費,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完善土地供應制度,支持利用現有建設用地發展先進制造業,精簡歸并“五險一金”,降低企業用能用地用工和物流成本。簡化增值稅稅率結構,營造簡潔透明、更加公平的稅收環境。三是改善投融資環境。落實金融支持制造強國建設的指導意見,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制造業的資金支持,探索新的制造業投融資方式。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豐富直接融資工具。減少制造業外資準入的限制性措施。四是統籌“引進來”與“走出去”。提高信息服務水平,完善支撐保障體系,分業施策,統籌“走出去”與國內產業有序轉移。動態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和有關目錄。
(二)加快結構調整優化,提升供給質量和水平。
一是深入推進去產能。堅持市場經濟原則,提高政策的精準度,綜合運用市場、經濟、法治辦法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促進市場出清。《政府工作報告》提出,2017年去產能目標為鋼鐵5000萬噸左右,煤炭1.5億噸以上。將處置“僵尸企業”作為化解過剩產能的牛鼻子,實施好鋼鐵、煤炭行業“僵尸企業”重組處置工作方案。鼓勵優勢企業加大兼并重組力度,提升行業整體素質和核心競爭力。二是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培育壯大新興產業。實施高端裝備創新發展工程,實現一批重大裝備的工程化、產業化應用。發揮產業政策促進競爭功能,支持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汽車、生物技術、新材料、虛擬現實、人工智能等發展壯大。加快新技術商業化應用推廣,積極培育新興市場,推廣新型制造模式,推動生產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細化轉變。全面推行綠色制造,構建高效、清潔、低碳、循環的綠色制造體系。大力發展服務型制造。三是全面提高消費品質量。開展消費品工業“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專項行動,不斷提升企業品牌價值和中國制造整體形象,打造“百年老店”。提高質量標準,加快建設質量品牌專業服務和信息共享平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研究完善招投標制度,遏制以降低質量為代價的惡性競爭。四是優化生產力合理布局。實施《中國制造2025》分省市指南,深化《中國制造2025》試點示范城市和產業示范區建設,引導地方發展優勢產業。優化企業兼并重組政策環境,打造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制造企業集團。支持中小微企業“專精特新”發展。
(三)補齊科技成果轉化短板,提升核心競爭力。
一是完善國家制造業創新體系。打通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政策鏈,著力解決重點領域關鍵共性技術缺失問題,形成高效立體的創新體系。培育創建新材料、機器人等制造業創新中心,啟動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網絡化布局的頂層設計。二是加強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深入實施工業強基工程,開展關鍵共性重大技術產業化應用示范。繼續實施科技重大專項,啟動重點新材料研發及應用、智能制造和機器人等“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強化專項銜接統籌。實施增材制造與激光制造、數字診療裝備、智能農機裝備等一批重點專項。三是加快科技成果應用轉化。落實《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及各項配套制度,完善科技成果轉化市場化服務體系。繼續組織實施制造業信息化科技工程、“數控一代”機械產品創新應用示范工程等。培育高價值專利,推動知識產權合理布局。四是實施軍民深度融合發展戰略。建立健全小核心、大協作、專業化、開放型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體系。五是強化人才隊伍建設。制訂《制造業人才發展規劃指南》年度計劃,對接制造強國戰略任務和重點領域,健全多層次多類型人才培養體系,優化制造業人才供給結構,加快經營管理人才、創業創新人才和技術技能人才隊伍建設。
(四)推進制造業與信息技術融合發展。
一是實施智能制造工程。突破一批關鍵技術裝備,強化行業系統解決方案支撐能力,推動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技術和智能裝備在企業的全流程和全產業鏈的集成應用。建設國家智能制造示范區,分類推進智能工廠、數字車間建設。二是深化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支持大型制造企業、互聯網企業及電信運營商構建基于互聯網的開放式“雙創”平臺。深入推進兩化融合管理體系建設,培育推廣網絡化協同研發制造、大規模個性化定制、服務型制造等“互聯網+制造業”新模式。三是加快發展工業互聯網。制定實施工業互聯網發展戰略,改造提升傳統網絡,構建低時延、高可靠、廣覆蓋的工業互聯網。積極推進工業云、工業大數據、工業電子商務等服務平臺建設,促進新興業態與應用模式發展。加快工業軟件的研發和產業化。四是著力提升工業信息安全水平。加快構筑完善的工業互聯網安全保障體系。健全網絡安全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強化網絡基礎設施安全防護和數據安全管理,實施工業控制系統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指導企業開展安全保障體系建設。